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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德·斯特莱夫,一个不远万里来到米德加放飞理想的有志青年,最近陷入了财务危机。
“克劳德,我觉得你最近还是需要休息一段时间,看看你的黑眼圈,是不是压力太大了?”黑发红瞳的少女建议道。
克劳德只是摆了摆手说:“没关系的蒂法,我没问题,总不能老是让妈妈担心。”
金发青年婉拒了朋友的好意,克劳德家里不像蒂法家,虽然是同乡,但洛克哈特家是尼布尔海姆的大家族,而自己从小只有妈妈相依为命,虽然生活得很不容易,但温柔的母亲仍把最好的给了克劳德。可为何克劳德在填志愿大学时却坚持来千里之外,生活物价又贵上天的米德加读书,还选择了日后工作竞争大的文学系进修呢?
答案就是克劳德房间的小书架最上面放的一排书。没错,就是那几本书改变了他的命运,克劳德填专业时犹豫过要不要选机械自动化,毕竟摆弄机械和零件一直是他的爱好,但他抬头看到书架的那一排书,毫不犹豫的写上了文学系。那几本书都出自同一个作者:西尔弗·克雷森特,那位昙花一现的天才小说家。其处女作一经发表马上售空,此后克雷森特的作品一直霸榜米德加畅销书榜首,虽然本人从未露脸,但克雷森特凭借细腻婉转的文字,引人遐思的剧情,主角之间极致的感情纠葛与试探拉扯令他成为无数少女们的梦中情人,当然可爱的克劳德虽然不是少女,可他还是无法自拔的陷入了对克雷森特的崇拜与憧憬之中。小时候因为村里小孩们的排挤,克劳德本就内向的性格更加孤僻,开始一头扎进书中的世界。而他至今也能回想起在14岁夏天的那个午后,他鬼使神差的进了尼布尔海姆的书店,寻找新进的书里有没有令他感兴趣的内容。
克劳德的手轻轻拂过一本又一本书籍,他想:又是老掉牙的题材,没兴趣。正当他准备离去时,眼睛瞥到一本绿色封皮的小说,书脊用银色写着作者的名字:西尔弗.克雷森特。他踮起脚把这本书抽了出来,开始默默翻阅。克劳德永远忘不了当时受到冲击,与其说是冲击或震撼,将其形容为心动也许更为贴切,毕竟克劳德真的感受到了在读这本小说时他的心和灵魂在前所未有的跳动和狂喜,他简直想钻进这书里去。他想到了从过往的小说里学到的一个词:一见钟情。不知过了多久,克劳德如饥似渴的翻阅这本书,迷醉的眼神好像真的在与小说谈恋爱。忽然他感受到脑袋上被轻轻拍了一下,是书店的老板:“小克劳德,虽然现在有你这样喜欢文学的小孩我很欢迎,但现在已经不早了,克劳迪娅女士也会担心你的,书可以明天再来看。”
克劳德望向窗外,啊,已经这么晚了吗,月亮都升起来了。但是小说还没看完,他等不了第二天,他不能与这本书分开。克劳德摸了摸口袋里的零花钱,狠下心决定这个月不吃零食了,当机立断买下小说。
入夜之后,看着妈妈关上房门,克劳德从抽屉里拿出手电筒,把放在枕头下的小说拿出来,打着手电筒痴痴地看了一夜。村里的小孩根本不能理解克劳德对这本小说的喜爱,克劳德对这群满脑子只有玩泥巴的小屁孩表示深深的鄙视,果然自己和他们不一样。他刚读完这本书的激动之情无法向他人抒发,只能将自己的想法悉数泼洒在日记中,克雷森特对结局的设计,他对书中社会黑暗的描写,主角从英雄一步步走向反派的堪称一绝的心路历程塑造。无一不让克劳德为之惊叹,他遇见了他的天使。
此后的两年中,克劳德再也不觉得自己一个人读书是什么孤独的事,有西尔弗·克雷森特陪着他,在克雷森特没出新书的时候他便不停翻阅他的作品,咀嚼他的每一个用词,用手摩挲着书上印刷的文字,想象克雷森特的笔尖在稿纸写出这段时发出的沙沙声,在出新书的时候,克劳德会专门趁着夜色去镇上的大书店排队第一时间购买他最新的作品。克雷森特是整个盖亚文坛炙手可热的新星,新书用不了多久便会售空。克雷森特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在克劳德心里种下了一个梦想,克劳德想写出克雷森特一样触及灵魂的文字。克雷森特的私人信息都是保密的,只知道他是男性,毕业于米德加大学文学系。克劳德决心追随偶像的脚步要考入这个大学。但噩耗却在16岁那年传来,克雷森特突然宣布退出文坛,毫无预兆。克劳德只记得当天看到新闻后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抱着收藏的全部克雷森特的作品哭了一个晚上。
即使如此,克劳德仍没有放弃对偶像的执着,追来了米德加。然后成了现在身兼数职的文学系穷学生。
看了下手表的时间,克劳德提起书包:“抱歉蒂法,我下午还要跑兼职,谢谢你请的午餐,等发工资了我来请客。”随后他便大步向餐厅门口走去。蒂法看着逐渐走远的发小的背影,无奈扶额。
克劳德跨上芬里尔,心想这个点大概率会迟到了,他可不想因此被经理扣工资,开快一点说不定能踩点到。行驶到十字路口时,克劳德看了眼时间,还好来得及。就在克劳德走神的这一瞬,突然有个银白色的人影出现在他的视野中。
糟糕,克劳德赶紧刹车,但本就在加速的摩托还是不可避免的撞了上去,他自己也不受控的被车甩出去。但他还是第一时间爬起来查看那人的状况,地上有血,克劳德心慌了,并且已经做好帮忙支付医药费的心理准备。他赶忙从地上扶起那人,那个人有一头柔顺的银色长发,散落在地上却没被灰尘弄脏,脸上沾上了血迹,但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如神话中纳西索斯般俊美的容颜,绿色的眼睛仿佛是宝石镶嵌的一般......不对不对,打住克劳德,人家现在被你撞伤了!
“这位先生您还好吗,请让我叫救护车来,”克劳德慌乱的找自己的手机,手忙脚乱了好一阵才翻出来:“实在对不起,我会负全责的。”
银发人看着眼前金发青年紧张慌忙的样子,暂时忘记了手臂的疼痛,觉得这位青年实在可爱,毕竟只是一些轻微擦伤和左手骨折,比这严重得多的伤他受过多少回了,他看着那金发在阳光下晃来晃去的样子,一个有趣的想法从心底冒出来......
“我的左手似乎骨折了,”银发人想坐起来,眉头好像因为手臂的疼痛而皱起。
克劳德连忙将他扶起:“真的很抱歉,救护车已经在路上了,您不用担心,我会和您一起去的。”
“嗯,请问你的名字是......”
“克劳德,我叫克劳德·斯特莱夫。”
银发人注视着克劳德的眼睛,微微笑了下:“叫我萨菲罗斯就好。”
扎克斯刚和爱丽丝通完电话就听见克劳德开门的声音,奇怪克劳德这个时候不是有兼职吗。
见到克劳德全身灰扑扑的,身上还有点擦伤,扎克斯马上问:“发生什么了,有人找你麻烦吗,尽管告诉我,兄弟我帮你撑腰。”
克劳德无奈地打断了扎克斯的脑补,回想一下和这个生物系的学长从不打不相识(指篮球比赛)到成为朋友,再到合租室友,这一切都发生的如龙卷风过境。他十分感谢扎克斯的关心,但还是要先把事情解释清楚。
“我没有被打,是我跑兼职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人了。”
“啊?但克劳德你放心,我不会让你进局子的。”
“你又想哪去了,没那么糟,我和他去了医院后,他告诉我不打算报警,连医药费都是他自己暂时付的,毕竟我现在没那么多钱,所以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克劳德把手机上的新加的联系人给扎克斯看:“打算之后再协商如何还他钱,人是我撞的,不能不负一点责任,不过今天的兼职彻底黄了。”克劳德轻轻叹了口气。
扎克斯拍拍克劳德的肩:“人没事就好,而且这位先生看来也不是那种坏人。”
克劳德不禁回想起萨菲罗斯先生对他微笑的样子,脸上不可察觉的有了些粉红,他点了点头:“话说回来,我拜托你帮忙买的小说怎么样?”扎克斯从包里把书拿出来:“这可是最后一次,要是被爱丽丝发现我就完了,你们文学系的都这样吗,这种小说也纯当书籍来看。”
克劳德回避了扎克斯的问题,拿着包的严严实实的小说小声道了谢后,带着脸上的粉红径直走回他的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