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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doms:
Relationship: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1 of 野蛮生长
Stats:
Published:
2025-01-17
Updated:
2026-02-10
Words:
42,234
Chapters:
17/?
Comments:
5
Kudos:
21
Bookmarks:
7
Hits:
775

野蛮生长

Chapter Text

 人沐浴在痛苦中,一寸疼痛一寸长。   ——题记

人们总说,父母是孩子认识世界的窗口。

有的窗口明亮光洁,有的窗口糊满污泥。这是人一出生时就拥用有的东西,没有什么改变的方法。我的母亲很爱我,大概。在我的认知里是这样的。我是她的造物,她生命的延伸,拥有她所有身外之物的绝对继承权,她不可能不爱我。

总听旁的人说,我的母亲在我还是一个小婴儿的时候就时常将戏我带去公司,我当时很听话,让她能一只手抱着我,另一只手在电子屏上指点江山。

我再长大一点,总看见母亲像一个骄傲的船长,把握着一整个公司。等再成长了一些,我终于明白了母亲每天处理的是什么,那些红红绿绿的数字到底有多么牵动人心。

等到了我八岁,母亲第一次将她与父亲的股份拨给了我一小部分。也正是那一年,我此后付出一辈子的出现了——罗宾,一只在黑暗骑士披风之下的鸟儿。我开始追逐这一颗偶然出现在哥谭的夜里的明星。我曾不清晰拥有一个在全美都排得上号的公司的股份意味着什么。现在我才意识到了,这意味着我有钱,很有钱,拥有大量可自由支配的资金。美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而且这可是哥谭。我并不需要付出很多就能获得高强度的品质优良的防弹布料。

在我九岁时,母亲又转了一部分股份给我,她请了一个职业代理人帮忙打理公司,然后便辞去了公司的职务,满地球飞,到各种考古地点去。我才后知后觉的明白,母条根本不喜欢管理公司,只是在我还小的时候她自觉不应离开我,但又不愿意被困在家中,这才管理起了公司,她要强,总是要做到最好,她永远是最好最闪耀的那个。她永远最先是珍妮特,她自己的本名永远不会被淹没在其他身份之下。而我能独立的时候,便是她飞走的时候。

我并不为她和父亲的离开而难过,我将近十岁了,早是一个大孩子了,独自生活对我来说算不得什么大事,这反而方便了我每次去寻找蝠蝠侠的踪迹。这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道路,我在此极为感谢母亲将她的智商作为祝贺我出生的第一份礼物,并强势的挤掉了属于父亲的一份。

穷人靠变异,富人靠科技。

我的财富为我免去在夜里的哥谭奔波。我还太小太弱了,在没有把握哥谭的基本情况下游荡是危险的。我到了一个网址,里面多的是给钱就干活的雇佣兵。我选择了看起来最靠谱的,最有组织性的——刺客联盟,帮我各个重要的路口悄无声息的布置上监控,很贵,但性能很好。为了以后亲自去探寻罗宾的踪迹,我还请了一个教练,是一个退役美国大兵,姓威尔逊,他很贵。正因此我将这件事告诉了母亲,并附上了一份我自己做的PPT——《论哥谭的富家小孩拥有一定自保能力的重要性》。母亲很爽快地替我结了威尔逊的佣金。

学校里教的东西很简单,也没有需要特意结交的人,我只要保证所有科目全A通过就好,这根本不用费我什么时间,于是在课堂和训练之余,我还给自己安排了更高深的化学,急救,信息技术,痕迹鉴定等科目。

监控也很好用,我反仅用了两个多月就靠大量的数据,用电脑测算出了蝙蝠侠的基础夜巡路线。在又训练了半年后,我带着我的动态影象捕提仪开始了第一次夜巡。

过了半个多月,我拍到了一些关建性的东西。罗宾从窗边轻盈地跃下。连续翻了四个后空翻,完美落了地。我抓到了蝙蝠侠真实身份的一角。一旦有了破缤,顺藤摸瓜地找出蝙蝠侠的身份也不再困难了。这个因扰了我四五年的谜底终于露出了一丝踪迹。蝙蝠侠是布鲁斯·韦恩。

我猜到了哥谭骑士的真面目,这一年我恰好十一岁。这是一个很微妙的年龄,我的精力似乎怎样郁耗不尽,我又顺手变了查与蝙蝠侠组成正义联盟的人的身份,太简单了,我心中甚至有些疑惑,像他们这样粗心,真的不会有人找出他们了面具之下的身份,抓住他们的亲人来威胁他们吗?他们都是很好的人的,不应该受这样的苦。

我悄悄发了些混淆视听的信息,又创立了一个超英论坛。母亲从小就告诉我,堵不如疏,人的思维永远是最容易引导的,保护一个信息最好的方式就是亲自操盘控制舆论。

我越长越大,母亲回来的时候也越来越少,但我就是知道她很爱我。她培养我,引导我,将她最擅长的,最锋利的一点一点揉碎了教给我,她一直支持我去学习自己想学的,我们经常视频,母亲总喜欢在这个时候教我如何管理公司,她告诉我,她看了我学的那些课程,一早便知道我对管理公司不感兴趣,她并不在意,她也不感兴趣,但有些东西,我可以不做,但不能不会,对于这句话,我深感赞同。

威尔逊是个好老师,他教的防身术和隐藏方式足以应付大部分普通罪犯,对得起我每个月大把大把洒出去的美金。因为只是普通夜游,我并没有很多准备,只有不起眼的防弹布料做的衣服和几支麻醉针。我的夜游一直挺顺利的,蝙蝠侠并没有发现我,可能是我太瘦小了,藏在夜色里并不容易被发现。

我恨谜语人,请谜语人滚出哥谭。人的运气总有好有坏,我在夜游时正巧撞见了逃出的谜语人布置谜题的现场,被迫回答他的那些恶心的谜语。

“什么东西开红花,盛开即腐烂?”这谜底挺简单,但这样N-17分级的谜语真接出给一个孩子也太不讲究了,我看不起他,但没办法,面对一个从阿卡姆出来的疯子,我学的那些三角猫功夫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我被迫回答,并违心的赞美了他的谜语,大概他本就没布置好,但在威胁过我后将我放走了。

我一到家便将这个消息匿名告诉了蝙蝠侠,在第三日看到了谜语人再次被蝙蝠侠送入阿卡姆才咽下了一口气。

这一次我并没受什么大伤,但却敲响了警钟。我本身还是太弱。即然武力不够,那就武器来凑,刚好企鹅人上次火拼时毁了我的公司的一个门面,没给一点赔偿,我毫不客气地黑入企鹅人的账户,划了一笔钱出来,为自己办置装备。有了这些装备,我的观鸟之旅便更加令人安心了,果然一切的恐惧都来源于火力不足。

时间过得很快,罗宾正在长大,有了自己的想法,飞去了隔壁的布鲁德海文,还组建了自己的队伍。我熟练地调查了他的队友,一个两个,除那些外星来的,海里来的,天堂岛来的,其他的人的身份伪装在我眼中薄得跟纸似的。连找出来都让人没有什么成就感,我在这上面并没有花很多精力。一方面蝙蝠侠找了一个新罗宾,我急着增加我的观鸟册的厚度。另一方面,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小孩,大概比我小两三岁,但很聪明,我喜欢和他在暗网上聊天,他对如何暗杀一个人很有一些自己的理解。每次看到阿卡姆那些疯子越狱伤害普通市民,让蝙蝠侠和罗宾受伤,我总是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心中盘算着反制哥谭反派的第n个plan,以前我只能在脑中想想,也不知道同谁说这些,毕竞我可不想被蝙蝠侠查水表。但现在,我有了一个分享对象,他不仅倾听我的想法,甚至能为我提出建议,完善我的方案,他总是跟得上我的思路,又有同我不同的思考角度,基于此,他总能给我新灵感。即使他骄纵又自大,是一个目中无人的中二儿童,我也跟他成为了一种类似朋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