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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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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3
Words:
3,700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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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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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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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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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狼兔】偷走

Summary:

*看了太多沈文琅追妻的情节,也会忍不住脑一下这十年来沈文琅和高途的相处方式,应该也有很多温柔和可爱的细节吧,不然怎么会让兔爱十年呢?

BGM:国蛋-偷走

“围绕笼罩着就像亲吻,吻别你的病与痛”

Work Text:

高途至今为止的人生中,有一大半都只写着沈文琅这三个字。

作为沈总的秘书,他的工作多半围绕着沈文琅展开,当然,也不止工作。

沈文琅几乎将私人生活全部且不设防地向高途展开,第一次被沈文琅握着手指,近乎强硬地在他别墅大门的安保识别系统录入指纹时,高途十分惶恐地推辞着说这不合适,而如今他已经可以自由出入沈文琅的每一处房产,对他的每一套西装、每一条领结的位置了如指掌。

所以每当听到同事小声同他抱怨、替他鸣不平,说沈总太压榨,搞得高秘书一点私人空间都没有的时候,高途总是会笑一笑,说没有啊。

其实每当听到这类话,他内心总会升腾起一些隐秘的、卑劣的开心,还带着一丝对同事关心的愧疚。

他太了解沈文琅,大到每一份合同、每一次合作的工作思路,小到沈文琅喜欢的颜色、爱吃的餐厅,只是因为他和沈文琅在一起太久,也正因为如此,高途才能窥见沈文琅藏在冷峻外表下的性格底色。

比如他脖子上的这条围巾。

两天前的这个时候,高途还坐在工位上整理合同,他笑着和陆陆续续关机下班的同事点头说再见,等到总裁办只剩他一人,他才轻轻地呼了一口气,端起手边已经凉掉的咖啡。

沈文琅就是这个时候从办公室出来的,他推开门,先是看了一眼高途手里的咖啡杯,接着走过来敲敲他的桌子,“高途,一会陪我去一趟商场。”

沈文琅去商场的次数屈指可数,为数不多的几次都是因为要为合作伙伴挑选一件礼物,亲手挑选的总归更有诚意,沈文琅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可他对于挑选礼物这件事实在兴致缺缺,所以每当这时候,他都会叫上高途。

“好的,沈总。”高途站起身,一边穿外套一边给sales打电话,好叫他们提前预留出VIP室。

 

这个时间段的商场正热闹,可沈文琅常去的奢侈品店却十分冷清。接到电话的店长提前清了场、预留出了VIP室,并且准备好了茶点。

沈文琅自然不会喝这些,他挥挥手示意sales不必端过来,而他身后的高途则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明明在电话里已经嘱咐过了不必麻烦准备这些,反正沈总也不会喝,何必麻烦。正想着,前面走着的沈文琅突然顿住,高途险些撞在他身上,他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抬头看向沈文琅。

“沈总?”

沈文琅看了一眼桌子上的东西,开口问道:“没有别的吗?”

Sales 愣了愣神,才回话道:“除了咖啡和红茶,我们还准备了热可可。”

“热可可。”沈文琅言简意赅,又指了指高途,“给他。”

高途又有点怔住,沈文琅咳了一声,指了指柜台,对他说,“挑吧。”

于是高途便没有思考其他事的空间,开始工作。他回忆起为数不多的和对方见面的场景,又开始对比社交媒体上po出的那几张照片,缓慢地挪步,刚准备抬手就又被沈文琅叫住。

“高途。”

“嗯?”他回头,只看见沈文琅手里拿了一枚胸针。

这个?高途又看了一眼那枚钻石胸针,开始措辞如何让沈文琅放弃这个想法。

“沈总,这……”

话还没说完,沈文琅就走了过来,拿着那枚胸针在他身上比来比去,颇为满意地点了点头,扭头对身后跟着的sales说,“包起来。”

“送你的。”他又对高途这样说。

高途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沈文琅就又开始逛了起来,拿起一条围巾招呼高途,“高途,过来。”

他于是乖乖走过去,乖乖仰起脖子,让沈文琅把那条围巾绕在他脖颈。

“嗯,”沈文琅好似很满意,“这个也包起来。”

“你穿的外套太薄了。”沈文琅最后又这么说。

 

沈文琅确实对挑选礼物没什么兴致和耐心,选完那两样之后就坐在一边滑着手机,当高途选好来询问他的意见时,他也只是抬了抬眼,嗯了一声。

“你定,就这个吧。”

最后他们一起走出商场,手里还提着沈文琅送他的礼物。

 

后来高途回到出租屋拿出那枚胸针看了许久,发现上面用钻石堆成了一只兔子形状。

胸针被高途好好放置在了抽屉里,它太珍贵、太招摇,与高途廉价的出租屋格格不入。

就像他和沈文琅之间一般,好似隔着天堑。

只不过他依旧是个俗人,放弃不了任何来自沈文琅的温暖,所以那条围巾还是被他围在了脖子处,高途把下巴往里藏了藏,轻轻地、小心地蹭了蹭柔软的布料,忍不住露出一个更为柔软的笑来。

真好。

沈文琅。

 

/

高途没什么兴趣爱好。

或者说,于他而言,温饱更为重要,谈兴趣爱好简直奢侈。

可沈文琅不一样,大少爷不缺吃不缺穿,即便创业时吃过几年苦头,骨子里的骄矜仍在。他喜欢钓鱼、滑雪,偶尔心情好了去海岛转一圈晒晒太阳。

当然,都会带着高途。

于是高途也被培养出一些爱好来。

首先是钓鱼,沈文琅有游轮,养了一群人,每次出海钓鱼都叫高途忍不住小声吐槽一句浪费。沈文琅没听清,他凑近问高途,“什么?”

“没事,沈总。”高途又坐正了,恢复成敬业的秘书模样。

“别这么古板,高途。”沈文琅端来两杯果汁,把其中一杯放在高途手边,又俯下身帮高途调整姿势,“带你出来钓鱼,又不是工作,还叫沈总?”

太近了,高途忍不住屏住呼吸,可鸢尾的香气还是丝丝缕缕地钻进来,一时间叫高途变得迷迷糊糊的,他任由沈文琅调整他的小臂,至于他说的什么钓鱼的要领更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只能用最后的理智抓住沈文琅的几个尾音。

而他一偏头,沈文琅正看着他,似乎在等他的回答。

“知道了……”其实什么也不知道,高途想,又想起沈文琅方才说的话,大约真是被他身上好闻的味道诱惑了,竟然口不择言地叫出了一句“文琅。”

好在沈文琅没有生气,甚至摆出了一副高兴的模样,“算了,不指望你能钓上来什么。”

沈文琅已经站起身从他身边走过,重新拿起钓竿,“等着吃晚餐吧,高途。”

那天的晚饭是沈文琅海钓上来的,船上的厨师手艺不输沈文琅家中的,高途坐在他对面,看着装着便装、头发被海风吹乱的沈文琅,一颗心仿佛也被海风吹得乱七八糟。

 

后来沈文琅还带他去滑雪。

高途胆子小,沈文琅给他指了个教练,自己穿好滑雪服先去了雪场。等高途被教练带着去了雪场之后,已经看不到沈文琅人在哪里了。

他这人做什么都认真,学滑雪也一样,只是对滑雪实在有些恐惧,抓着教练的手不肯放,好半天也没滑出去一步。

沈文琅指的教练自然是有耐心的,也不催他,只是低声鼓励他说慢慢来。高途手还是攥着他的雪服,深吸一口气正准备迈出尝试的第一步,沈文琅就滑来了他身边。

“还没学会?高途,好笨啊。”

高途抬头去看他,沈文琅半张脸都被滑雪镜挡住,只能看见他一张一合的嘴巴。沈文琅说完这句嘴唇就抿了起来,高途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却直觉他有些生气。

他下意识地道歉,想说自己没学过——还没开口沈文琅已经接管了他的半个身子,“我教你。”

 

沈文琅自然没有教练好脾气,事实上好脾气这三个字出现在毒舌的沈总身上已经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好在高途已经习惯了他的毒舌,即便沈文琅放大嗓门说你怎么还没有学会,高途也只是有些不好意思,没有吭声。

但沈文琅确实是个好老师,半个小时后,高途总算能够滑行一小段距离。沈文琅滑去坡下,说要检验他的学习成果。

离了“教练”,高途又有些胆怯,其实是更怕在喜欢的人面前出丑。可沈文琅就站在那里,有些不耐烦地喊他,“快点。”

高途只好硬着头皮往下滑,他学的时间短,还没掌握好如何刹住,即将靠近沈文琅的时候见他不动,有些慌。

“沈文琅。”他喊他,想叫沈文琅躲开一些,不要被他撞到。

沈文琅没动,他看着高途,开口教他怎么调整角度、控制速度。高途乖乖照做,果然速度慢了下来,只是依旧向着沈文琅逼近。

“还不错。”沈文琅的语气里带着点笑意,在高途即将靠近他的时候伸手接住了他,又有些得意地夸了句自己,“还是我教得好,你让那个慢吞吞的教练教你,要学到什么时候?”

高途被他揽在怀里,隔着厚厚的雪服都仿佛能感受到沈文琅的温度和气味,他第一次感觉到滑雪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又或者说和沈文琅在一起做什么都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于是胆子也大了起来,小声嘟囔着,“不是你让他来教我的吗……”

“高途,你说什么?”

“没事。”高途缩了缩脖子,像只垂下耳朵的兔子。

 

/

暗恋的人总是忍不住贪心,即便是高途也一样。

在过去的几年来,他无比明确地知道自己不可能摘到月亮,却依旧会因为跟沈文琅越来越近地距离不可抑制地生出几分贪念来。

想知道他的过去,想瞥见他的童年,想触摸他眼角的疤,想知道它的来历。

高途不止一次偷偷盯着沈文琅眼角的疤看过,那道疤不能给沈文琅减一点分,反而给他本就出色卓越的脸添了些味道。每当高途进办公室给沈文琅汇报工作、或者探身询问他今晚要回哪一处住所时,总是会分神去瞥一眼那道疤。

可惜最近的沈总没时间回他购置的任何一套房产。

人贵事忙,HS最近忙着一起并购案,不止高途和秘书处的同事,就连沈文琅也连着加了几天班,忙得焦头烂额,到了晚上直接钻进休息室睡一觉。

好在他的休息室档次不输五星级酒店——即便是这样沈文琅也会偶尔埋怨几句睡得不好。

秘书处的同事盯着黑眼圈说沈文琅凡尔赛,“如果能让我住一次沈总的休息室,就是开劳斯莱斯我也愿意啊!”

高途听完忍不住笑,笑完又安抚大家的情绪,说辛苦了。

“沈总给大家准备了下午茶,犒劳一下大家,一会就会送到了。”

于是秘书处又响起一阵惊呼,高途脸上还带着笑意,却又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最近熬夜太多,发/热/期又将近,他刚刚才去卫生间偷偷打了一针抑制剂。

高途压下密密麻麻涌上来的疼痛,回身看了一眼紧闭的总裁办公室的门。

他想了想,还是重新煮了一壶白茶准备送进去。

 

进门的时候沈文琅正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高途轻手轻脚地收拾好他面前茶几上堆着的文件,换掉已经冷了的白茶,起身的时候又对上沈文琅的脸。

他睡着的时候有些像小孩子,高途想,没有疾言厉色,没有口是心非,安安静静的,是高途喜欢了很多年的模样。

大概真的是最近加班熬夜太久,脑子不太清醒,鬼使神差的,高途竟然抬起手,想摸一摸沈文琅眼角的那道疤。

他轻轻抬起手,在即将触摸到他的脸的时候,沈文琅醒了。

他睁开眼睛,没休息好的双眼里还带着点血丝,看起来真的很像一条蓄势待发的狼。

只是他声音慵懒沙哑,问高途,怎么了?

高途红了脸,急急忙忙想收回手,又开始思考该怎么搪塞过去,却一个字都没能憋出来,要收回的那只手也被沈文琅捉住。

“这道疤?”沈文琅问他。

高途没有说话,他的耳朵已经红透了。

沈文琅却已经捉着他的手摸了上去,他又闭起眼睛,感觉高途的温度通过指尖传过来,叫他觉得十分妥帖和心安。

他仰着头,任由高途的手抚过他的疤,哑着嗓子简短解释了一句,“被我爸打的,留了道疤。”

高途听完更是怜惜,他的手指轻轻地、缓缓地摸过沈文琅的疤,又不可控制地摸过他的眼角和眉骨。

他觉得满足,满足得甚至要落下泪来,因为抑制剂带来的不适感好似烟消云散,这一刻所有的病与痛都已经被沈文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偷走。

谢谢你,沈文琅。

他在心里悄悄说。